令我做噁的想殺了她跟客兄
許淑惠/台中報導
台中縣一名狠心母親多次帶著12歲女兒到MOTEL會情人.
除要女兒跟著一起洗澡.搞3P.還容許情夫逼女兒吞精.
長年在大工作的丈夫得知妻子獸行後.
向法院訴請離婚.法官昨日判離!
該少女在2004/11~2005/04
連續4次被46歲母親帶到台中市路易士MOTEL
供她的陳姓男友性侵得逞
同年3月陳男還在台中榮總地下室內命令少女為她口交至射精.
婦人應訊時向警方坦承.自己會逼迫女兒輪流幫男友口交.
離譜的是.她說:{男友玩我女兒時.我都在旁看A片}
婦人辯稱.會帶女兒到MOTEL
是因為法律規定不能將未成年人獨留在家裡....
男友與婦人分別被判3年2個月跟4年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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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的是有夠離譜的.
我不懂為何法律都是判如此輕...
這樣等於毀了那小女生的一生呀~~~
難保她不會長大成人變媽媽後...
心中陰影不散而也如此做...
.或不敢繼續相信人而活不下去呀
我覺得犯下這種罪是非常故意的..
我主張無期徒刑或死刑!!!因為雖然少女沒死...但已經毀了
何況判刑4年實際上表現良好只要關2年呀!
一個好人就算法律再輕..他也不會犯法...
而法律那麼輕
是在保護壞人來欺負好人的....
做壞事的人是沒資格談人權的....
若法律事事都判很重...
起碼一些較膽小的壞人就會比較不敢輕舉妄動了....
起碼可以嚇止一些人呀!我媽被撞倒搶劫過...
而抓到人之後...那犯人已是前科纍纍...
他的父母都一推乾淨.說他們怎樣怎樣..
看那嘴臉(勢力..別人的傷關他屁事...等等那話)
真的覺得誤人子弟...
為何要生小孩不教導好來危害社會呢....
我媽堅持不和解...因為我媽傷勢很重....
花錢請律師打官司...犯人只被判1年2個月...
後來他出獄還是繼續做歹
...唉...
也很多強暴犯出獄後繼續做案的....
真不知道法律訂這樣要幹麻...
新加坡法律嚴格...是不是治安很良好...
在那邊亂丟垃圾吐口香糖就要鞭刑...
這樣是不是新加坡很乾淨...沒人敢亂丟!?
...希望能傚法新加坡!不然好人會被壞人欺負光.
...尤其是小朋友!
- 3月 02 週五 200723:30
令我做噁的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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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件事我也覺得媽媽狠見(有baby 所以要用同音字) 有那麼缺男人嗎 一定要把女兒也推入火炕嗎 怒!!
真是夠了 應該都把那些性犯罪的人犯罪ㄉ那個地方剪了.才不會繼續殘害其他人.... 那個媽媽太離譜了吧!!!(有那麼哈男人嗎??這麼性飢渴嗎??)應該要判死刑啦!!
他媽太誇張了 我看精神科的病人還比他正常100倍
他媽太誇張了 我看精神科的病人還比他正常100倍
這位婦人是不是瘋了 這樣對待自己的骨肉 她知道這樣子對女兒的身心造成多大的影響嗎 她跟情夫都被判太少了! 社會上發生的一些事情有時候都很讓人沮喪 誰曉得還有多少雷同的事在各角落黑暗的發生著呢
咪 對壓 唉 我覺得他是想討情夫歡心吧 那種變態人都喜歡幼齒的 幾年前也有則新聞 是個律師媽媽 為了不讓男朋友離他而去 答應讓幼小女兒給他玩 我看了也很想殺人 唉 Ivy^^ 剪了也沒用 我小時後有件新聞 被剪了的一個男的 抓了一個國小女生 去竹林 用竹子戳爛了那女生的下面 唉 為何都不能判死刑呢 J 對呀 MAVIS 他不能稱婦人了 比蟑螂還不如 對呀 還很多沒被報出來 XXX
CAMI說的小時候被竹子戳的新聞 我也印象深刻.. 金恐怖捏.... 突然很好奇你幾年次的 呵呵
對呀 很恐怖 我喔 豬年呀 你猜幾歲? 呵呵 外表36歲 身分證24歲^^